别等失去自由再醒悟

                                                                张桂辉
 
      “当你拿起手机约几个亲朋好友小聚一餐成为不可能时,当病榻上的亲人需要你嘘寒问暖、送一杯白开水成为不可能时,当年幼的孩子身心受到伤害需要你去抚慰成为不可能时……才能领悟到自由的真正含义。”这是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的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行政执法局原局长王轲,日前发出的“忏悔”(据2月22日《检察日报》)。 
     自由是什么?《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随自己意志活动的权利。我感悟,自由是一种看不见、摸不着,却又实实在在、真真切切存在的宝贵的非物质财富。 
     古今中外,大凡头脑清醒的人,都十分敬畏自由、珍惜自由。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讲,自由比生命、爱情更为珍贵。19世纪中叶,匈牙利著名的爱国主义战士和诗人裴多菲,在那首脍炙人口的、为中国读者所熟悉的诗篇《自由与爱情》中写道:“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 
     然而,如同健康一样,不少人当自己年轻力壮、身强体健的时候,并不觉得健康有多么宝贵、多么重要。直到有朝一日,或年老体弱,或病魔缠身,行动不够自如了,生活不能自理了,才会深感健康的重要。同样道理,人一旦没有了自由,就好比被束缚了手脚、限制了呼吸——想做什么也做不了,要多难受就有多难受。 
     这一点,不少落马贪官都有深切体会。正在监狱服刑的河南省西平县委原书记王廷军,此前不久,在一次有关部门组织的警示教育大会上感叹道:“谁人不知饱览山河壮丽是人生之快事?谁人不知事业兴旺是人生之目标?谁人不知家庭和美、过平淡日子是人生之至宝?可是,这一切的一切都要用‘自由’来保证,如果没有了自由,一切都将无从谈起。” 
     失去“政治生命”的王轲、王廷军发出的上述感叹,大概也算得上“善言”了。遗憾的是,现实生活中,不用说有些平民百姓,就连少数领导干部,在他们拥有自由的时候,不知道真心珍惜它、精心呵护它,反而无所顾忌、为所欲为,用自己的不法举止、越轨行为亵渎它、糟蹋它。待到东窗事发、中箭落马,自由之神与其无情“拜拜”了,这才幡然醒悟。只可惜,悔之晚矣。 
     事物都是相对的,自由也不例外。古往今来,社会个体的自由,都必须受到法律、道德等的约束。换言之,自由永远只属于那些自觉接受道德规范、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的人。 
     古人云,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今天,当各级领导干部手中有权,颇为风光,不受限制,颇为自由的时候,就应当怀着强烈的忧患意识,以那些无法无天、为所欲为,违法犯罪、身陷囹圄的贪官为前车之鉴,无论何时何地,不管人前人后,都要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不做任何以权谋私、假公济私,有悖道德、有违法律的事,慎终如始,敬畏自由、珍惜自由、守候自由,千万不要等到自由从自己眼皮底下开溜了,才像失去健康一样,深切领悟失去自由的痛苦,那就只能空悲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