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好自己的题,把好纪律的关

   这是一场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深刻变革,也是一次对“四个意识”的政治检验——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大幕已经拉开,各级各地正在这张新的改革答卷上“奋笔疾书”。既要“答题”又要守好“考场秩序”的纪检监察机关,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履行好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高度自觉、紧紧跟上。
  3月22日,在全国两会闭幕第三天,《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全文公布第二天,中央纪委就下发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保证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顺利进行,这既是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划出了近期执纪重点,也是给各级党政机关、党员干部打下“预防针”: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要担责、莫违纪!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面对新时代新任务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此次改革涉及党政军群各领域,范围广、任务重、触点深、影响大,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将为“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制度保障,被媒体誉为“大手笔、大智慧”,“是改革开放近40年8次改革中最富远见和魄力的一次机构改革”。
  最是担当显忠诚。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着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必须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四个意识”上作出表率。在此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纪检监察机关既是改革的执行者,同时也是改革的监督检查者,可谓“双重身份”“两种职责”。正如通知明确要求的,纪检监察机关既要把自己摆进去,坚决完成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各项任务,勇做改革的先锋;还要把职责摆进去,认真履行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职责,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顺利进行。
  言能践行。回顾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宏大工程中,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一方面蹄疾步稳持续推进,成为全面深化改革全盘大局中一着亮眼妙子,展现了中国改革的速度和力度;另一方面以深化改革推动了正风反腐、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通过严明纪律、强化党内监督、净化政治生态等方面为全面深化改革清障排淤、保驾护航。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潮中,纪检监察机关既是勇立涛头的“弄潮儿”,也是坚定不移的“助推器”。
  事实上,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及时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中央纪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是一以贯之、初心不变。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中央纪委就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作为监督执纪问责一项重点工作,有力推动作风好转;到党中央作出脱贫攻坚战略部署后,中央纪委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扶贫攻坚战保驾护航;再到党中央作出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查处涉黑腐败,打掉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此次加强对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是中央纪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履行好党章与宪法赋予职责的又一次鲜明体现。
  再细看通知要求,除了跟得紧,还落得实、想得细。通知分类列出了改革中可能出现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六项纪律的问题,明确将会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擅自行动、重大改革事项不及时报告,擅自提高机构规格、调整和增设内设机构,突击进人、突击提拔和调整交流干部,突击花钱、巧立名目发放和私存私放钱物,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传播小道消息等问题。“对发现的违纪问题,不管涉及谁,不管涉及多少人,都必须坚决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坚决执纪零容忍的态度力透纸背,既为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明确了靶子,也对各级党员干部进行了及时有力的提醒。
  只是不乱作为就够了吗,不作为、慢作为、庸懒散当“甩手干部”也不行。通知指出,除了严肃查处违纪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要牢牢抓住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用好问责这个利器,推动各级党委及其职能部门党组充分发挥领导作用,对失职失责、敷衍塞责的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严肃问责,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前几天,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全面启动,标志着全面深化改革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改革的复杂性、敏感性、艰巨性更加突出。” 惟其艰难,方显勇毅;惟其艰难,更考验各级党员干部的党性。相信广大党员干部一定会在这场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大考中成功经受检验、书写好优秀答卷,向着我们的宏伟目标稳步迈进!(记者 黄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