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纪律挺在前面

        “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健全完善制度,深入开展纪律教育,狠抓执纪监督,养成纪律自觉,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再一次强调了“纪在法前”。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强调纪在法前,意义在于纪和法明确分开,把纪律作为党内“家规”。党的纪律是界限,界定政治立场;是底线,圈定为与不为;是火线,动辄得咎、严管厚爱;是堤坝,严于法律,抓早抓小,挺在前面,筑成党性自觉。十八大以来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的实践,就是“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历程。 
        把纪律挺在前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规矩”。“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如何来治?中央强调,“定了规矩就要照着办”。从党的十八大通过新修订的党章,到全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旗帜鲜明地提出守纪律、讲规矩,到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的同时修订印发,党内监督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围绕纪律建设,既有总规矩,有明确具体的正向要求,又列负面清单,底线明、惩戒清,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从虚化走向落实担当。更重要的是,一个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正在形成,一个依规依纪从严治党的制度体系已初见眉目。 
        把纪律挺在前面,是监督执纪问责的“靶向”。在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实践中,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构,如何作为,一直是舆论热议、民众之所望。继加快“三转”、“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之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纪委决不能成为党内“公检法”、执纪审查决不能成为’司法调查’”再次引人瞩目。言出纪随,2015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5.4万件,对违反纪律的给予党纪轻处分和组织调整20万人,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8.2万人,在推动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方面,有850余个单位的党委、纪委和1.5万多名党员领导干部受到责任追究。这一连串数据,就是纪委工作向纪律审查本质回归的有力说明。2015年10月,中央纪委发布的周本顺、杨栋梁、潘逸阳、余远辉被“双开”的通报,通篇“纪言纪语”,对他们违反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六大纪律”情形有一说一,可以想见,在“拍蝇打虎”、形成震慑的同时,抓早抓小、治病救人、依“纪”监督执纪问责必将成为常态。 
        把纪律挺在前面,是每名党员行事知止的“心经”。据中纪委网站统计,一年来被查中管干部中,绝大多数都有违反政治纪律或政治规矩的行为,97%的领导干部违纪涉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滥用职权,62%的领导干部违纪涉及亲属;违反政治纪律带来的破坏远远比贪腐还要严重。这充分反映了守住以政治纪律为首的六大纪律是何等重要和紧迫。党的纪律处分条例明确提出,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首要位置,通过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这是反腐倡廉实践带来的真知。党纪之下没有永远的神坛,身为党员,只有以党纪为准则,知止知行,才能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真正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纪在法前,彰显党“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庄严承诺,必将激浊扬清、赢得反腐败斗争的光明前景!